教科函[2009]1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校承担的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现决定对各高校正在承担的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以来立项的各年度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检查的内容及审核要点
1.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进度和总体进展情况,合作机制与合作取得的成效,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经验总结与相关建议等。
2.审核要点
(1)项目的研究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
(2)双方开展合作的情况;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参与省属高校通过项目合作获得的成效和进展情况。
(3)项目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填写(双方主持人均须填报)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的《中期检查报告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项目中期成果及相关附件1份(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后装订)。
2.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加强日常项目管理,及时向我处反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重要进展、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
(2)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9日。各高校请在此之前将材料报送至: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编230061。联系人及电话:邵爱珍, 0551-2831845。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shaoaizhen@ahedu.gov.cn。
附件:1.各校承担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汇总表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